关于上报统战委员名单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11-15文章来源:统战部浏览:707
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   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统战工作重心下移,提升统战工作水平,按照中央统战工作会议、全国高校统战会议和学校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以及《关于认真落实天津工业大学基层党委统战委员工作职责的通知》(津工大党[2017]47号)文件要求,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需选派一名统战委员。具体要求如下:

    1、根据文件《天津工业大学2017年统战工作要点》(津工大党[2017]48号),党委书记是统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统战委员是直接责任人。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统战委员由所在基层党委书记选派,基本条件为:政治素质好、工作责任心强、熟悉和热衷统战工作的党员同志。

    2、所选派统战委员需填写《天津工业大学统战委员登记表》(附件一),并于2017年9月8日(周五)下班前,将纸质版报送至统战部办公室(行政中心420),电子版发送至统战部“张俊杰”网络办公邮箱。电话:83955977。

   附件一:天津工业大学统战委员登记表.doc

党委统战部

 2017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