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简称】民盟
【发展历程】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秘密成立,当时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。1944年9月,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在重庆召开全国代表会议,决定将名称改为中国民主同盟。
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,民盟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,反对帝国主义、封建主义、官僚资本主义,为建立和平、民主、独立、统一的新中国而共同斗争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民盟遵循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》,参加政治协商、民主监督,参与国家事务管理;推动民盟盟员和民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;参加各项民主改革,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。
改革开放后,民盟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,确立了民盟参政党的性质、地位、作用,实现了工作重点转移,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,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,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,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,为实现祖国统一服务,努力贡献智慧和力量。
中共十八大以来,民盟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,以“四新”“三好”为目标,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,认真履行参政议政、民主监督、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,全面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,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。(文章来源:统战新语微信公众号)